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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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属于:重要成果 点击:742 日期:2021-02-08 20:44:14 作者:常健 来源: 《人民日报》(2020年07月09日09版)
    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支持海南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作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的一项国家重大战略,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必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保驾护航,确保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
    在法治框架内推进改革的顶层设计。在实践中,为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逐项授权。这有助于推动改革渐进展开,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然而,对于系统、全面的深层次改革来说,针对某一个或几个问题逐项进行法律授权,可能会影响改革整体推进,而且相关授权程序周期较长,不利于改革系统集成、协调推进。这就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在法治框架内整体进行改革顶层设计,为系统改革提供全面法律依据。对此,《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制定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自由贸易港各项制度安排,为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原则性、基础性的法治保障。制定原则性、基础性的整体规定,可以为改革提供充分法律依据,降低改革过程中调整法律法规的频次,推动改革全面展开,有力促进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
    在法治层面形成对改革创新的容错纠错机制。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是一个全新的探索,更加需要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不断克服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在实践中,面对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不能期望每一项改革创新都能很容易地取得成功,都不会失败。这就要求在全社会推动形成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氛围,走出“多改多错、不改不错”的认识误区,在法治层面形成对改革创新的容错纠错机制,消除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后顾之忧,更好服务全面深化改革进程。比如,对于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改革创新、履职担当的过程中因政策界限不明确、客观形势发生变化等原因,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其行为符合改革方向、决策程序,并且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可以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免除相关责任。同时,对在改革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表彰和奖励。
    增强有效防范化解改革风险的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前进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越是前景光明,越是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全面认识和有力应对一些重大风险挑战。”以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精神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在破除阻碍生产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的同时,也不可避免会带来风险聚集。这就要求在放得开的同时做到管得住,有效防范化解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加强重大风险识别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从法律制度上全面明确贸易、投资、金融、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公共卫生、生态等方面相关风险的预警机制、责任分工、审查制度、应急保障事项,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配套措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更加严密的风险防控体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作者:常健,系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海南大学分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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